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依据**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法》中不授予**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pct国际阶段,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一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pct国际检索,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局将授予**权,颁发**证书,在**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权的权利。
美国专利申请途径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局预先做保密审查,pct国际**费用,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权只有12个月);3.通过pct**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权可以达到30个月)。
美国专利申请所需资料
(1)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说明书、请求**部份及图
2、宣誓书及委托书
3、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2)临时申请案:
1、说明书、图及所有发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国籍
2、小个体申报书
(3)主张**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中国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4)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1]。
向美国申请专利的资助
向美国申请专利资助费用比较高,pct国际,但中国很多**部门对此有补贴、资助、甚至奖励。例如,如果通过pct**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则可以获得国家财政部的补贴,而如果通过其它途径向美国申请专利,通常也可以获得从省到区各级地方**的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