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申请须知
美国**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而没有实用新型**。
美国发明**:方法、机器、制品或物之组合,或新而有用之改良者,皆得依本法所定之规定及条件下获得**。
美国外观设计**:任何人创作具新颖、原创及装饰性之产品外观设计,得依本法之规定及要件取得**。
植物新品种**:凡发明、发现及无性繁殖任何特殊及新植物品种,包括耕种培养之变化、变种、混合及新发现之植物种苗者,得依本法规定取得**,但块茎突起繁植或**植物不在此限。
美国专利申请途径
向美国申请专利有三种途径:1.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需要在中国**局预先做保密审查,保密审查通过后,即可直接向美国申请专利);
2.通过巴黎公约向美国申请专利(**权只有12个月);
3.通过PCT**合作条约向美国申请专利(**权可以达到30个月)。
美国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1)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说明书、请求**部份及图
宣誓书及委托书
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权,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权证明文件,或非营利性团体)
(2)主张**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申请日起(包括中国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如何申请专利**权,则为半年)。
(3)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出一年,发明****权期限,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成立于2010年8月2日。是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审批的美国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驻深办事处。专门从事企业和发明人申请美国**、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联络工作。
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的成立是为了使发明人与美国知识权产权代理机构之间,能更方便、快捷地联络与接洽,是面向中国的一个窗口。可以更直接地提供有关美国知识产权的各种咨询。使发明人和企业的权益在国际上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同时也增强了该项创造发明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竞争能力。